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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
2015-06-10 10:28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高校的生命线。为了及时了解心理学系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动态信息,全面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信息的上下畅通,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的的管理体制

教学检查是系的一项常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及时总结和发现教学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确保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心理学系每学期组织教学检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检查内容。

教学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定期检查分为开学初、期中、期末三次,不定期检查根据教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与情况而定,检查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实践教学状况、教学准备情况、教学管理运行情况等。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的结果将在学院相关会议上或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二条  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的组织机构

1、由心理学系办公室负责全院各教学部门教学信息的汇总统计工作,系学生会学习部部长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各任课老师负责本人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信息员的管理,由系学生会学习部部长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各班级教务代表任系教学信息员。

第三条 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的分工与协作

    1、教学信息员可定期、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向系反映有关教学信息。

    2、遇重大问题,教学信息员要及时汇报。

    3、对学生反映的有关问题,各系应及时协调处理。

4、系每学年对教学信息员进行一次评选,对优秀的将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的将取消其信息员资格;对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收集与反馈对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2、收集与反馈对教学环节安排的意见和建议。

3收集与反馈对任课教师教学(包含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外辅导、作业批改、教学效果等)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与反馈对考核环节的意见或建议。

  5、将所收集的信息及时汇总,每周反馈一次。

第五条  工作程序

教学信息员填写信息收集反馈表——系教学秘书收集有关信息——>系主任、任课老师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  教师信息收集与反馈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任课教师必须随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1、教师可以随时向系、学院提出关于改进教学环境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2、系和教研室应及时通报任课教师的教学状况。

第七条  学生座谈会

系教学督导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组织学生填写问卷。

系建立健全学生座谈会制度。

第八条  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制度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系在资金、人员、物质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细则由心理学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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